活了几十年了,甚至有时候还是怀念用铅笔写字。
像个小学生一样。像个小朋友一样。幻想而已。
喜欢吃没有任何味道的薯条,却独自抱着一包番茄酱吃起来。像个小白痴一样。发痴而已。
羡慕所有男孩子挥挥衣袖转身的潇洒。自己偏是个女孩。
虽然很多人否认也好不承认也罢。笑话而已。
你说的出爱我的原因?麽。你欣赏我的哪种表情?呢。那麽有在哪个场合我曾让你动心?吗。
都没有答案,吧。其实。你从来没爱过。
或许你从来不知道。把你慢慢推向悬崖边上的,是我。而把我推到悬崖下的,是你。
我们若能这麽彼此相爱着。互相伤害着。还能怎样?还会想要做别的事情麽?
眼泪太悲伤,所以自己会留下来。笑容太珍贵,所以自己会藏起来。
有一天,我学会了笑着哭。那样最痛。
# 2009年03月06日 下午 11:08
我用鉛筆寫日記.那日記.一直以來都藏得很好.是我的一切.筆迹一天天模糊.都被眼泪冲走叻.
# 2009年03月07日 上午 12:09
铅笔写的字会慢慢慢慢淡掉。。然后消失。。不见掉。。
# 2009年03月06日 下午 11:11
P.S. 蕃茄醬是用來變魔術的.不能吃.
# 2009年03月07日 上午 12:09
我把番茄酱吃光光。魔术师会不会就变不出魔术了麽?有没有。。
# 2009年03月07日 下午 6:05
还是喜欢在没事干的时候来你这里看文章,
感受着你这里的些许悲伤!
# 2009年03月07日 下午 6:21
@不在回头 呵呵,不知道你感受的到的,是什麽样子。。
# 2009年03月07日 下午 6:45
我没在你的故事里,扮演过属于你的角色,
只能靠我的大脑,你的文字来遐想!!
# 2009年03月07日 下午 7:05
@不在回头 额。那个额。俗称意淫。。